事业单位离岗创业 事业单位人员在工作时间段内外出兼职符合相关规定吗?
你说这事肯定是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这个文件来说的,确实这个文件似乎给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兼职创业松绑了不少
你说这事肯定是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这个文件来说的,确实这个文件似乎给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兼职创业松绑了不少,使这些国家工作人员似乎看到了挣外快的希望。
但就这个文件需要注意一点,这个文件是人社部发给各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并不是发给所有单位,是告诉有这种情况如何审批备案的。并不是告诉各单位执行的。而且劳动部门只需要备案,不需要审批,所以决定权是在申请人员所在单位的。
此外必须要注意一点的是这个文件中的一些提法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存在违背的,那么具体执行哪个遵从哪个文件,不是工作人员自己,甚至不是所在单位自己可以决定的。往往有些单位或个人拿着人事部的《指导意见》就宣称可以出去兼职或者去离岗创业保留劳动关系了,这是不对的。就算是《指导意见》中也明确说了要提出申请,并且申请要经单位和上级主管批准之后才能拿到劳动部门备案。
所以你提出的这个问题是没有一个统一答案的。要看你说的这个人所在的系统中对这种行为是如何界定的,有没有该系统内的文件发布,如果说该系统允许这种行为并且是可以批准的,那自然没问题,可以美滋滋的去挣外快。
但从国家层面来说如果国家都允许自己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不给自己干活出去挣外快还要给发工资?那是不是有些没天理了。
所以个人认为即使《指导意见》有这种政策,在执行时也会有相当多的规范条款进行限制的。
不是简单的说可以兼职出去就可以的。
皮一下 “吃空饷”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