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富项目创业加盟 发挥“头雁效应”提升致富带富能力
【摘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上林县立足县情实际,聚焦农民主体、乡土人才、组织建设、集体经济,实施“两培两带两促”行动,走出了一条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的“上林模式”。“十四五”时期,要依靠组织、筑牢战斗堡垒,立足本土、激发人才活力,发展产业、壮大集体经济,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组织、人才和资金保障。
“群雁高飞头雁领。”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农民收入不高、乡村产业不兴,往往是由于缺乏一支政治素质高、致富带富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创业致富带头人队伍。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带头人培育工作极其重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要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指出,要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如何培养农村带头人、提升致富带富能力,是摆在地方党委和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
提升致富带富能力需要聚焦四个关键点
当前,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而“三农”的根本则在农民,想致富是目前广大农民群众的头等愿望,致富带富能力不强是长期困扰和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进一步提升致富带富能力,让群众的腰包鼓起来、基层组织强起来、集体经济搞起来,要始终聚焦四个关键点。
聚焦农民主体。不管是脱贫攻坚、产业发展还是乡村振兴,终究要依靠农民群众用自己的双手辛勤劳动来实现。他们既是建设主体又是受益主体,如何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激发农民群众自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主观能动性并妥善引导才是破解致富带富能力不足难题的根本所在。首先,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深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其次,采取多种办法激发农民内生动力,例如搭建消费扶贫、订单种养、点对点销售等一系列平台。平台一头连着市场和消费者,一头连着合作社和农户,克服了以往农户单打独斗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足的情况,彻底解决农民长期以来面临的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畅、销售价格偏低等难题,把消费者和农户结成“命运共同体”,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聚焦乡土人才。乡土人才是农村人才队伍中相当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在推动传统技艺传承、带动农业品牌发展、助力农民脱贫致富等方面发挥着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乡土人才最大的特点是知农业、爱农村、懂农民,又在外锻炼了技能、开拓了眼界、积攒了资金,同时具备回乡创业意愿、现代农业生产或销售技能、带领群众致富想法等基本条件,是乡村振兴最为宝贵的人才资源。但是近几年,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量青壮年农民一批批涌向城市寻找赚钱谋生机会,村里大多是“部队”,人才不足尤其是青壮年人才匮乏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因素。因此,需要地方积极出台政策促进乡土人才回引创业,把常年活跃在生产一线、对本乡本土满怀深情的“领头雁”当成乡村振兴的“金种子”来培育,有力提升乡土人才技能素质,让乡土人才成为引领群众创业发展、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骨干力量,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聚焦组织建设。破解基层致富带富能力不强问题,关键在党,迫切需要基层党组织发挥组织优势,通过提升组织力凝聚共识、动员群众、建强组织、打造产业、完善治理、推动发展。首先,充实核心力量。在把好政治关的前提下注重将发展党员指标向农村致富带头人和经济能人倾斜,进一步充实基层党组织和新型农民党员力量,凝聚起致富带富的强大硬核力量。其次,创新组织模式。一方面由基层党委牵头,依托农业示范园、产业基地、农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联盟等农村各类经营主体和“两新组织”,建立产业联盟党支部等新型党支部,大力发展创业致富带头人入党。另一方面成立产业协会党委,建立“致富带头人+产业协会党委+农户”产业链扶贫模式,产业协会党委发挥带富主体作用,协调为农户提供保价收购、保底分红、保险分担和技术上门等政策支持与服务,开展“党旗领航·爱心认养”等一系列活动,带动贫困村产业提升、贫困户脱贫增收奔小康。最后,发挥头雁效应。提升广大农村党员先富带后富思想意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利用村“两委”班子和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基层动员与组织能力,发挥其头雁示范效应,最大限度地挖掘农民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促进乡村“产兴人旺”。
聚焦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是农村发展的基石,也是提升村“两委”干部话语权、村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关键所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过程中,要以“两山论”为指引,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深入挖掘自身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探索多元发展模式,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后劲。首先,依托资源优势谋发展。部分有集体山地、林地、荒地、水面、商铺、仓库等闲置资源的村,采取有偿转让、承包、租赁、土地流转等形式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化资源优势为发展优势。其次,创新合作模式促发展。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打破原有的村、镇行政区划,拓展集体经济多元增收渠道。例如,发展“飞地经济”破解部分村屯无地发展难题;出台激励奖励政策破解村合作社干部干劲不足难题;鼓励“跨村合作”建立产业园区破解龙头企业大规模用地难问题;开展能人领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破解无人牵头集体经济发展难题。最后,巧借外部力量齐发展。借助外部智慧出点子找路径寻技术;依托后盾单位资源优势打造村集体自身品牌和产业;融入周边发展趋势主动承接上下游产业等。
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的“上林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上林县(以下简称上林县)以被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为粤桂两省(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试点县为契机,立足县情实际,围绕“精准选人、科学培育、建章立制、强化激励、完善体系、产业吸引”,实施“两培两带两促”行动,推进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激励、回引、创业工作,形成了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以点带面的联动效应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格局。
坚持精准选人、科学培育,夯实“两培”基础。第一,上林县成立了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试点工作办公室及其具体开展工作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服务中心”,同时出台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与管理办法,明确了“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具有领办村级产业项目实力和能力、有意愿履行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社会责任”的选人标准,重点在已创业人员中进行遴选,包括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种养业大户、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和回引创业本土人才等。坚持“个人申报、村级推荐、乡镇初审、县级确定”程序,严把遴选认定关。第二,上林县整合广东、广西两地师资力量和培训基地,科学设置创业培训课程,建立粤桂协作培训教学和创业导师指导服务体系。对致富带头人创办领办扶贫产业项目进行跟班式、体验式、观摩式的孵化培训,促进培训学员成功创业。同时,安排创业顾问、导师和技术服务队进行创业指导,并在土地、税收、金融、用工、参展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扶持。截至2020年10月底,上林县已建成高值渔、山水牛、生态循环农业、林果业、特色养殖等5个产业实训孵化基地;已选聘广东、广西、上林本地等扶贫创业导师57人;已认定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600名,其中党员183名。
坚持建章立制、强化激励,增强“两带”实效。第一,上林县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强化以致富带头人减贫带贫实效为导向的带贫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实现稳定脱贫、持续增收、长期受益。建立“上林县创业致富带头人产业培育发展基金”、“政融保”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星级致富带头人贴息贷款扶持标准等解决致富带头人融资难问题。完善“四统一带”、“三金”综合、农民土地股份合作、“反租倒包”等扶贫机制解决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及增收难问题。探索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金、集体变股东的改革思路,将政府扶持的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采取股权投资等形式,与致富带头人开展投融资合作,带动贫困村提升发展。第二,上林县出台《上林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明确可以提取奖励资金进行发放,在有效发挥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收益的使用效益前提下,激发了村“两委”干部和村民合作社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发展集体经济的动力,进一步带动贫困村提升发展。具体要求是村民合作社负责人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下,按照当年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的纯收入比上一年新增部分的10%—15%进行奖励。全县村级集体经济从2018年底的917万元跃增到2020年底的2160多万元。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县134个村(社区)的集体经济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达到10万元以上74个;达到20万元以上34个;达到50万元以上6个。
坚持完善体系、产业吸引,确保“两促”提升。第一,上林县因地制宜制定“1+15”政策体系(即1个总体方案,15个配套文件),为致富带头人解决创业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成立“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服务中心”,落实专用的培训、孵化、展示、办公场所,配备工作人员13名,具体承担政策咨询、培训孵化、创业指导、队伍管理、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宣传展示、典型推广等八个方面的工作职能,为致富带头人提供全方位立体式服务。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加强督查督办,把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工作列入脱贫攻坚考核范围,对各乡镇、村致富带头人的减贫带贫实效进行考核评估,大力推动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工作。第二,上林县抓住“两广”协作机遇,搭建粤桂产业合作培育对接平台,聚焦高值渔、山水牛、生态鸡、生态旅游、光伏发电五大扶贫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发展百香果、食用菌、沃柑、仿真花、石料加工等一系列产业,逐步形成“5+X”产业发展格局,以产业吸引本土人才回乡创业就业。同时实施促进本土人才回引创业提升行动,组织本土人才前往粤桂两省(区)基地培训,并在金融、财政、用地、税费等方面予以扶持,激励本土人才扎根农村创业。截至2020年11月底,已在本县城乡成功创业的返乡人员达1537人。创业致富带头人领办公司、企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400多家,带动11076户贫困户参与扶贫产业发展,占全县贫困户总数的53%。
上林县“两培两带两促”模式的启示
上林县通过实施“两培两带两促”行动,培育了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筑牢了贫困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促进了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吸引和激发了一批本土人才返乡创业,走出了一条具有上林特色的依靠致富带头人减贫脱贫之路。从上林县的实践来看,农村致富带头人对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带动贫困村产业提升发展,促进贫困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
“十四五”时期,我们将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乡村振兴战略将进一步全面推进,农村致富带头人依然是一支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各地把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提高致富带富能力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工作来抓,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组织、人才和资金保障。
依靠组织、筑牢战斗堡垒是核心。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近年来,针对农村党员老龄化严重、基层党组织致富带富能力不强、作用发挥不明显、凝聚力和战斗力不足的问题,上林县坚持支部引路、能人带路,注重把本土致富带头人与基层党组织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实施“两个带头人互促互转”工程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一方面优先将思想素质高、带动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致富带头人发展成中共党员进而培养为村“两委”干部;另一方面将村“两委”干部培育成为村合作组织负责人和致富带头人,提升他们的致富能力和帮带能力。上林县“两个带头人互促互转”实践表明,办好农村的事情,关键在党。必须坚持和强化村级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地位与推动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培育致富带头人中的突出作用,使得他们既是政治领路人又是经济带头人,既领着群众干又带着群众干,才能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推动基层各项事业顺利平稳发展,把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基层落实落地。
立足本土、激发人才活力是关键。近年来,我国农村的人口资源要素持续外流,村里“人难找、人难留”问题日益突出。上林县大力实施“人才归雁”计划,有效激发了本土人才返乡创业潜力,确保本土人才“回得来、留得住、用得好”。首先,通过坚持党员发动、乡情拉动、产业带动,积极引导和支持外出务工的本土人才返乡创业就业,通过定期开展返乡青年座谈、为“老乡”回乡发展“牵线搭桥”等方式,积极引导和支持外出务工的本土人才返乡创业就业,确保“回得来”。其次,在创业培训、贷款担保、贷款贴息、税收减免、创业补贴及创业服务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返乡创业人才在贫困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微企业、“扶贫车间”等经营主体,确保“留得住”。最后,通过粤桂协作教学培训,采取基地现场培训和远程教育平台培训相结合的模式,使得参训致富带头人学员的思想观念、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得到明显提升,解决学历不高、经验不足问题,确保“用得好”。上林县的探索实践表明,不管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人才都是关键要素。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要充分发挥致富带头人的引领带动作用,尤其是积极引导本土人才克服疫情影响,危中寻机、困中破局,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商销售、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产业和新商业模式,进一步推动致富带头人创业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胜势。
发展产业、壮大集体经济是重点。长期以来,面对西部地区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空壳村”现象严重、村“两委”话语权不强等问题,上林县通过开展带动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提升行动,突出产业优先,探索多元发展模式,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推动全县134个村集体经济从无到有、由弱变强,实现“村村有集体经济”的目标,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持续稳定脱贫和乡村振兴提供了资金保障。上林县的探索实践表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富农民、美农村、强农业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必经之路。推动集体经济提质增效,既要因地制宜选取产业,结合实际走差异化发展道路,构建“一村一品”的产业业态,又要配套合理分配和监管有力的保障机制,确保集体资金安全、公正、公开地使用和发放,提高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分别为南宁市社会科学院东盟研究所副所长;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