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推广项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高地推动科技惠农富民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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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高地,推动科技惠农富民,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保障粮食安全和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双强”行动,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部署,构建技术、平台、人才、产业和体制优势,使创新成为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鲜明标志,为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实现“两个先行”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布局高能级创新平台10个以上,形成农业科技重大成果100项以上,在农机装备、现代食品加工等领域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全省主要农作物及畜禽良种覆盖率、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98%和91%,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6.5万元/人,农业(除海洋捕捞、林业外)亩均产出率达到1万元/亩以上。全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初步建成具有显著优势的农业科技创新高地。
到2035年,初步建成高水平农业科技创新高地,生物育种、农机装备、农产品质量等领域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为全国领先、有浙江辨识度的农业原始创新策源地、高端平台聚合地和数字农业融合发展引领区。
二、重点任务
(一)重塑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提升创新策源能力。
1.完善农业实验室体系。支持省内优势力量积极参与种业等国家实验室建设,抢抓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机遇,支持中国水稻所加快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提升亚热带森林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子与风险防控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水平。加快建设湘湖实验室。推进省重点实验室跨学科协同和优化提升。(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构建农业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围绕现代种业、农机装备等重点领域,支持优势地区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积极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持续推进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较高层次和水平的企业研发机构。到2025年,全省布局建设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30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3.夯实园区产业创新平台体系。支持国家林草装备科技创新园建设。强化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打造一批工厂化农业推广基地。到2025年,争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家,布局建设省农业科技园区30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4.强化涉农高校院所教育科研体系。发挥浙江大学学科引领作用,支持涉农高校争创“双一流”。推动浙江农林大学省部共建高校发展。支持省农科院与高校联合共建研究生培养基地。深化与中国农科院、中国林科院、中国农机院等单位战略合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5.拓展农业科技合作平台体系。鼓励涉农科研力量参与农业领域国际大科学计划。加快中荷(嘉善)产业合作园建设步伐。支持与以色列、荷兰等农业强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建一批联合实验室和海外研发中心。加快南繁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参与长三角农业科技成果交易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二)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塑造技术领先优势。
1.强化生物育种技术攻关。持续稳定实施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加快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和遗传信息数据化。加强杂种优势利用,完善诱变育种、倍性育种等常规育种技术体系,积极有序推进生物育种技术研发。加强智慧育种技术、制繁种技术以及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研究,构建育繁推一体化攻关体系。(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2.强化高效生态种养殖技术攻关。围绕主要农作物、畜禽、水产等领域,开展绿色生态种养技术研发。强化健康土壤培育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研究,创新现代高效种养殖模式,提高土地综合产能。加强新发突发常发重大疫病防治、农业减排固碳和节水灌溉技术研发攻关,提升绿色安全生产水平。(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3.强化农产品质量与营养健康技术攻关。加强未来食品制造等技术攻关。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追踪溯源和风险评估预警与控制技术研究,构建现代化农林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技术体系。(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4.强化现代农机装备与数字农业技术攻关。加强耕种管收等薄弱环节农机研发,研制一批适应丘陵地形的集成化、小型化、轻量化农机装备及特色产业所需高效专用农机。突破农业信息感知与处理关键技术,强化设施种养过程智慧化协同管控,加强基于生长信息识别技术的智能化、工厂化应用场景研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5.加强农业生物制造技术攻关。综合运用基因工程、细胞工程、发酵工程、酶工程、合成生物学等技术手段,加快研发高效生物反应器,研制一批功能性健康生物制品。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创制一批更加安全可靠的新型生物农(兽)药、生物饲料、生物肥料等农业生物制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6.持续推进农业战略基础前沿研究。开展农业生物基因资源多样性与演化规律、病虫害发生规律及环境感知、农产品营养调控及评价等研究,加强基因编辑、农业传感器与专用芯片、细胞工厂等底盘技术研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三)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产业发展优势。
1.提升农业企业创新能力。深入实施“雄鹰行动”“凤凰行动”“雏鹰行动”、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和农业龙头企业倍增计划。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到2025年,全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均达到1000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林业局)
2.壮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聚焦水稻、旱粮和十大农业主导产业,构建地域特色鲜明的种业育繁推体系。大力发展现代农机装备等新兴产业。加快推动规模畜禽、海洋水产、林特果蔬等传统农业变革。到2025年,全省现代种业产值超80亿元,现代农机装备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现代食品加工制造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打造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00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
3.打造数字农业应用场景。加快数字科技与农业深度融合,推广“农业产业大脑+未来农场”模式,加快农业生产主体数字化改造,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农业应用场景。到2025年,建成数字农业工厂400家以上、未来农场5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林业局)
(四)壮大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加快集聚创新第一资源。
1.引育农业高层次创新人才。依托重大人才工程,汇聚一批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快构建农业“高精尖缺”人才专业目录和人才库,培养一批跨学科、复合型青年科学家、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
2.培育科技型农业企业家。加强教育培训,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的科技型农业企业家。支持农业科研人员兼职创业、在职或离岗创办企业,造就一支有“三农”情怀、企业家思维的科学家队伍。到2025年,培养引领型农业企业家100名以上、成长型农业企业家1000名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
3.壮大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队伍。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通过定向培养、专人专岗等措施,加速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年轻化和专业化。发挥省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引领带动作用,支持省市县三级联动组建农业科技产业技术团队。到2025年,全省农业技术推广人才达到1.3万人。(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4.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改革。构建完善“1人+1乡”“1队+1业”“1家+1县”“1企+1策”的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深入推进“两进两回”行动,精准选派更多领域科技特派员进乡入村,强化组团式帮扶。每年省市县联动派遣科技特派员5000人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五)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加快实现科技惠及民生。
1.强化“三农九方”科技联盟协同。充分发挥“三农九方”科技联盟单位作用,完善“一个产业、一个团队、一个项目、一批推广基地”的农技推广模式。到2025年,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团队1000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科协)
2.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科技小院、院地共建等模式,强化科技服务。到2025年,建设100个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引导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会组织创新服务模式,开展“农资+”“农机+”专业化技术服务。(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供销社、省林业局、省科协)
3.加速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实行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农机首推广制度。实施农业科技成果协同转化推广项目,推进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专项“百品万亩”工程,加快农业新品种和农业标志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到2025年,建成农业科技基地2000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局)
4.深化农业科技金融服务。加大省产业基金对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鼓励银行设立科技支行,探索形成与科创企业特点相适应的专业化金融服务体系。加强政银联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种业创新、机械装备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责任单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浙江银保监局)
5.加快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科技赋能。聚焦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快实施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科技专项。支持建设一批“科创飞地”,实现省级科技特派员全覆盖,试点开展科技特派团工作。(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省级层面建立经信、科技、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市县层面建立政府“一把手”抓农业科技创新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全省农业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向农业领域倾斜支持力度。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大重大品种推广补助力度。(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二)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建立完善育种等重点领域持续稳定支持机制和“揭榜挂帅”、部省联动等攻关机制,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农业农村厅)
(三)完善考核评估。建立反映全产业链价值的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核算机制,加强对农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农业科技研发投入、科技人员数量、成果转化等指标统计监测。建立完善农业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工作评价体系。(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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