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推广项目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做好2022年度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储备工作的通
农业农村委系统各单位,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各相关单位:
为整体推进我市农业科技进步,促进现代都市型农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储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的决策部署,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目标,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市场导向和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重构,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着力加强重大科技成果的集成熟化、示范推广和转化应用,重点转化一批经济性状突出、发展潜力大的重大新品种,推广一批产业急需、绿色安全、效益显著、节能减排的重要技术,推进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打造“三美四乡”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二、项目分类
项目分为:一般类项目和揭榜挂帅类项目
三、一般类项目
此类项目严格按照《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津农委计财〔2021〕35号)进行申报。征集范围如下:
(一)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支持节水、节地、减药、减肥、种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农田残膜治理、农业生产清洁能源替代、农田土壤固碳等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
(二)发展种源农业。开展农业种源栽培及养殖“卡脖子”技术攻关,支持“土字号”、“乡字号”特色农业沙窝萝卜、宝坻三辣、七里海河蟹等特色农产品品种提纯复壮及推广,农业种业育繁推一体化技术集成示范推广。
(三)发展设施农业。支持设施农业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果菜的高品质栽培、规范化水肥一体化、食用菌工厂化栽培等技术示范推广。
(四)壮大优势产业。支持小站稻、强筋小麦、鲜食玉米、甘薯等优势农作物品种示范推广,集成示范推广优质稻绿色生产等配套栽培技术,以科技推动小站稻品牌创建。
(五)发展生物农业。支持动植物疫病防治、基因编辑、抗生素替代、有机肥腐熟还田、农业降碳固碳减排增效、外来入侵生物防控等生物农业技术的转化与推广。
(六)发展智能农业。支持农机农艺融合发展,推进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和智能机械化发展,推广小型机械在设施农业中的应用,推广先进适用低碳节能农机装备,实现农业生产信息化、智能化控制。
(七)发展林下经济。支持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等模式示范推广,实现兼种兼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效益。
(八)发展稻田综合种养。支持“稻蟹混养”、“稻渔混养”等高效种养模式示范推广,实现种养殖互利增收。
(九)发展健康养殖。支持池塘生态净化、替代富营养化养殖、池塘工程化生态健康循环养殖等新技术、新模式示范推广,推广畜禽氮磷碳减排养殖、水产养殖增汇提升等技术,促进休闲渔业产业融合发展。
(十)延长农业产业链。支持农产品深加工技术推广,提高种养殖企业农产品加工技术水平,以农户为依托带动本市蔬菜、杂粮、林果以及畜禽、水产品等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发展,扩大农业企业联农带农作用,实现种养加一体化农业产业化经营。
(十一)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深化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技术模式示范推广,持续改善村庄环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实现乡村面貌大幅改善、乡村品质大幅提升。
(十二)开展科教兴农政策研究。围绕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发展,研究分析我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探索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
四、揭榜挂帅类项目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探索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广泛调动科研人员、科研单位积极性的要求,特此设立揭榜挂帅类项目。
此类项目参考《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津农委计财〔2021〕35号)进行申报,采取“不设门槛、企业主角、充分赋权、限时攻关”的管理模式,在立项阶段取消揭榜单位地域门槛和项目负责人年龄、学历和职称门槛。在项目实施阶段,揭榜单位须签署“军令状”,必须开展“里程碑”节点考核,负责人在“挂帅攻关”期间不能随意离职。在项目验收阶段,在真实场景下开展。
征集范围如下:
(一)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监测体系的建立。项目实施周期2年,通过广泛调研,掌握我市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基本情况,建立监测体系1个、监测模式1项,实现数据化动态管理,为我市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提供保障。
(二)农业节水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项目实施周期2年,开展农业节水技术集成示范与抗旱农作物品种推广,推动我市节水型农业发展,节水率达30%以上,建立农业节水示范基地2个,推广面积2000亩,建立科技示范户50户,培训500人次。
(三)设施农业综合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项目实施周期2年,围绕我市100万亩设施农业建立,形成设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集成技术包2项,推动我市设施农业提质增效,建立农业设施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展示基地2个,推广面积2000亩,建立科技示范户50户,科技示范户年户均增收5000元,培训500人次。
(四)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精细化、智能化生产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项目实施周期2年,围绕我市智能农业发展,分作物形成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精细化、智能化技术包3项,建立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展示基地2个,推广面积2000亩,建立科技示范户50户,科技示范户年户均增收5000元,培训500人次。
(五)适合我市农业发展的品种提纯复壮精准筛选技术集成。项目实施周期2年,围绕我市种业发展,分行业筛选适宜我市农业发展的抗旱、抗倒伏、高产、高效农作物品种10个,并提纯复壮,建立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展示基地2个,推广面积2000亩,建立科技示范户50户,科技示范户年户均增收5000元,培训500人次。
五、申报要求
(一)项目受理。
所选技术已立项并正在实施的项目、无成果或成果有产权争议的项目、主持人正在承担项目和项目无主管部门的不受理。已列入天津市现代农业技术产业体系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符合《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储备通知的项目不予受理。
优先支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推广;由市级农业科研推广机构组织覆盖全市区域,对我市农业农村发展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的项目;由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牵头与农业科研院所、技术推广等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
申报市级财政支持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具有与项目核心技术相关的2项(含)以上省(部)级农业领域科技成果或授权专利等科技成果;建立涉农企业(组织)、科研推广机构相结合的项目实施机制。
鼓励农业农村委系统青年农业技术人员申报项目,项目主持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为项目所推广农业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项目支持农业农村各领域科技成果推广,申请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
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的农业经营主体应具有3名以上人员取得我市农民教育培训证书;项目科技示范户须参加我市农民教育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
(二)申报形式。
农业农村委系统各单位、市相关领域主管部门组织本部门项目申报;涉农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本地区项目申报。项目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天津三农大数据信息采集平台提交。市农业农村委结合储备项目申报情况,与年度预算安排衔接平衡后,经专家评审论证和公开公示等程序,择优确定2022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项目。具体项目以市农业农村批复文件为准。
(三)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时须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包括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一份申请书装一个文件袋,并注明申报类别、项目名称、主申报单位)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项目申报书要按照规定,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技术先进、资金落实、增效显著、措施可行。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需附项目可行性报告。
六、申报时间
2021年9月10日受理市级主管部门项目申报,2021年9月13日受理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项目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送地址及电话
报送地址: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七支路泉集北里别墅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