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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80%与6年前的雷同 某院长陷"学生门"事件
央视国际 2006年11月15日 07:36 来源:中国青年报
广州体院院长身陷“学生门”事件
他和学生共同署名的一篇学术论文与他人6年前公开发表的论文80%雷同
刊登两篇论文的期刊。记者 叶铁桥摄
被指抄袭的论文。记者 叶铁桥摄
2006年公开发表的一篇长6100余字的论文,其中有近5000字与2000年公开发表的另外一篇论文几近于完全一致,雷同率高达80%以上。
日前,记者收到一封读者的邮件:“我是一名普通学生,因为要写论文,在寻找资料的过程中,无意中发现了两篇极为相像的文章。两篇文章几乎完全雷同,图表与表述都一样。但让人吃惊的是,《中国竞技体育利益格局衍变的研究》的参考文献中,居然没有提到《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分析》,这真是一个让人失望的做法!也是一个让人愤慨的做法!”
据了解,《中国竞技体育利益格局衍变的研究》的第一作者许永刚,系广州体育学院院长。
两篇论文主体部分几乎一字不差
记者找到了这两篇文章,并进行了仔细比较。
论文显示,发表于2006年5月号《广州体育学院学报》的《中国竞技体育利益格局衍变的研究》,其收稿日期为2006年4月10日,文章编号为:1007-323X(2006)03-0005-05,对第一作者的简介是:“许永刚,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体育社会学和体育教育训练学”,作者单位为“广州体育学院”。第二作者是王恒同。更值得注意的是,该论文标题的脚注注明,该论文是“国家体育总局社科基金资助项目课题”,编号“”。
而发表于2000年9月号《体育科学》的《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分析》,其收稿日期为2000年2月8日,文章编号为: 1000-677X(2000)05-0015-04,第一作者的简介是“李艳翎,副教授,北京体育大学博士研究生”,工作单位是“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第二作者郑吾真,单位是“北京体育大学”。
根据《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等学术规范规定,论文的基本项目、结构和编排格式等信息,可以使每一篇论文都具有惟一性,如文章编号“由每一刊物的国际标准刊号、出版年、期次号及文章篇首页页码和页数等5段共20位数字组成”,这些信息都具有惟一性特征。每一篇公开发表的论文的惟一性也规定着论文的质量和创新性特征。
但仔细比较了公开发表的这两篇文章后,令人震惊的是,《中国竞技体育利益格局衍变的研究》,除引言部分的390多字及结论等部分的730多字外,中间部分与《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分析》几乎一字不差。
“从标题看两者谈的就是一个东西,换汤不换药。”已经退休却仍被返聘的北京体育大学博士生导师郑吾真说。
类似的改变也体现在了小标题上,如前者的前两个小标题分别为“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内涵与组成要素”、“竞技体育利益格局的概念”,而后者的则是“竞技体育的利益组成”、“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格局”。在文章的大部分篇幅中,小标题完全一致。
文中也有个别字词的改变,如将“其一”改为了“首先”,将“有形手”改成了“看得见的手”,但这种改变也是屈指可数。
前者有3个图表,与后者比较,其中一个图表一模一样,只是其中的个别数据和脚注有出入,而另外的两张图片则极其形似。
不仅如此,前者中也丝毫看不到后者任何作者信息,即使参考文献中也没有列举。更让人惊讶的是,两篇论文内容雷同率如此之高,但前者列举的18篇参考文献中,却没有一篇与后者所引用6篇参考文献相同。后者的参考文献中有《利益学概论》、《当代中国经济利益结构矛盾新论》等文献,但前者的18个参考文献几乎全部来自于政治学文献,如《比较政治学》、《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等。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前者的这些注释都没有在文中标注,也没有列出页码。而且,参考文献第13条和第16条,第14条和第17条,第15条和第18条,都是内容完全重复的文献。
涉嫌抄袭者认为,问题在于引用时没有忠实原文
“这个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有学生向我们体育学院学报反映过这样的事情了,学报也向我反映了。”《中国竞技体育利益格局衍变的研究》一文的第一作者、现广州体育学院院长许永刚说,论文是他带过的硕士研究生王恒同交给学报的。
“这篇文章我没有参与写作,之所以挂我的名字,是因为只有挂了我的名字才不需要交论文的版面费。学报论文版面费一篇一般要交800元至1000元,但所有的学校老师发论文都不用交版面费。”
记者提醒说,第二作者王恒同在2004年硕士生毕业后,于当年留在了广州体育学院教务部门工作,且一直工作至今。许永刚说:“可能是因为不挂我的名字发不出来,学报的专家审稿制度是比较严格的。”
许永刚说,王恒同在将论文交给学报之后,才告诉他挂了他的名字,具体告诉他的时间是“交上去以后,论文发表之前”。“他告诉我挂了我的名字,我也没有具体说你拿这个文章来让我先看一下,可能这是个漏洞。”但他接着又表示,“我不是完全没有看过这篇论文,但发表的时候我没有去检查一下。”
而学生发表论文要挂他的名字,许永刚说他一般都不会去看,“这是个好事情,应该去支持”。
对于论文涉嫌抄袭的问题,许永刚表示,这篇论文“应该说在引用上,特别在参考文献上,还是有些问题的,应该忠实原文”。他估计,王恒同在写这篇论文的时候,“当时可能是在网上看的这篇文章,没有查到出处”。“在这个过程当中呢,我可能把关不严”。“我的学生应该也不会故意这样做,估计是因为他当时没有具体查到文章的出处”。
许永刚拒绝了记者希望进一步采访王恒同的请求。11月14日下午,记者多次拨通王恒同手机,但一直无人接听。打王恒同办公室的电话,一男子听到记者的自我介绍后,匆匆挂断了电话。此后多次联系,要么电话被挂断,要么办公室工作人员说不在。
学报执行主编称,出现问题“文责自负”
据《广州体育学院学报》编辑部一位姓易的工作人员介绍,该学报是“国家体育类13种核心期刊之一”。在该学报的介绍中,也标注有“中文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期刊》来源期刊”等字样。
而许永刚正是该学报的副主编,但许表示,“我是挂名的副主编,不直接参与审稿,实际上这篇论文发表的那段时间也没有参与”。
学报的执行主编黄晓春表示在发表前看过了这篇论文,对于参考文献没有标注页码、重复等现象,他说:“我们要求作者在引用时标注页码,但有些作者没有标注我们也没有办法”。“三条注释重复的问题,你说了我才知道”。
他表示,他在10月中旬收到了一封电子邮件,反映这篇论文与2000年发表过的一篇论文基本雷同,“出了这件事情,也非同小可,因为许院长是领导嘛”。于是他将邮件打印了下来交给了许永刚。“但许院长也一直没有回复这个事情。”
黄晓春表示,学报对论文质量的要求是很高的,要具有时代性、独创性和前瞻性,“如果出现问题就要文责自负,这是投稿须知中明确要求的。”
而对于这篇论文是否存在问题,黄晓春则始终没有谈及,只是表示要根据国家通行的论文规范进行衡量。他也表示没有考虑过要追究谁的责任。
许永刚表示,这件事情发生后,他非常重视。现在有人要他挂名,他都很慎重,一定要亲自看稿子。“前两天有人拿过来一个(原话如此,应为“篇”——记者注)稿子,署了我的名字,我首先把我的名字划掉了。”
至于处理情况,许永刚表示,现在对两篇论文情况还不太清楚,“如果事实如此,那么我要教育他,今后不要出现这些问题”。
被抄袭者称:“我们自己处理,和为贵”
针对两篇论文几乎雷同的情况,《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分析》一文的第二作者、北京体育大学教授郑吾真说,“他这种情况应该算是剽窃了”,“如果基本上按照原文全文抄袭,完全弄别人的东西,不太合适。”
郑吾真说:“我经常对同学们说,必须靠自己的能力,这样才能做‘历史永久牌’,不然的话就会昙花一现。如果抄袭,被别人给认出来了,对自己很不利,不应这样做。”
郑吾真还认为,“这跟导师有关系,把关不严,这是作风问题。”但他表示他并不生气,从爱护学生出发,不要过多考虑这个问题,年轻人在成长过程中,犯错误难免,给人家发展的空间。“我退休了,已经不太在乎这些东西了。”
而文章的第一作者、现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院长李艳翎的态度则出人意料,他表示,对于论文是不是雷同,“我们不要去做那个结论,我们只能说要在角度等方面进行考虑”。
他一再声称,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自己处理,以人为本,和为贵”,“我们互相协商过,还有过一些约定”。而对于责任问题,他说:“我懂学术规范,但为什么要处理?没有必要。”他不希望把这个事情搞大。“搞大也没什么结果”。对于这篇论文是否存在严重抄袭,他认为“不需要这样上纲上线”。
“李艳翎是我的学生,当时做这个课题是我们跟他一起参与的。这个事情是我跟李艳翎一起商量好了。”许永刚说,他也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体育系,跟李艳翎有师生关系。
但他表示,他与李艳翎的合作开始于2003年前后。
记者注意到,李艳翎的那篇文章在2000年9月已经发表。
许永刚也反复强调,事情发生后,已经跟李艳翎进行了协商,并且达成了约定。
黄晓春则表示,该学报编辑部之所以没有重视这个事情,是因为反映问题者不是“原作者”,“如果是原作者,我们编辑部就会非常重视这个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