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品牌推广 关于开展“寻找陕西中医药品牌典范”活动的通知
特此通知
陕西省中医药专家协会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3·15系统工程陕西省联络处
陕西省政协各界导报社
2019年5月15日
附件1
一、 主办单位:
陕西省中医药专家协会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3.15系统工程陕西联络处
各界导报社
二、支持媒体:
各界导报、各界新闻网、中国315诚信网、凤凰网
三、 活动官方网站:
各界新闻网()
四、活动目标:
1、广泛调动中医药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执行力,在全社会形成“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
2、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向全省推荐一批信誉度高、善于创新与传承中医药精华的社会典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通过活动树立服务品牌,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挖掘和传播在平凡岗位上取得突出贡献的陕西名(老)中医、秦药企业、中医馆、国医馆、优秀中医医院、优秀中医医院院长、健康科普专家、品牌专科、中药材种植基地典型。
4、推选结果将在各界新闻网、中国315诚信网等网络媒体和各界导报等指定纸媒上公示,宣传陕西名(老)中医暨品牌药企成果。
五、评选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合法医疗机构、中医药行业等在各种岗位上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名(老)中医、品牌药企、老字号等均可参评;评选表彰取得突出贡献的陕西名(老)中医、品牌秦药企业、中医馆、国医馆、优秀中医医院、优秀中医医院院长、健康科普专家、陕西中医品牌专科、陕西中药材种植基地。
六、评选条件
(一)推荐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等综合素质。
3、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风范,爱岗敬业,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在单位和社会中群众公认度较高。
七、推选流程
(一)、推荐申报阶段及申报流程
时间: 2019年6月8日至2019年9月10日。
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参加推选:
1、采取主管部门推荐、行业推荐、群众推荐和自荐等方式进行,由组委会负责审核汇总,各县区推荐候选人名额分别不少于6名。在各界新闻网()刊登的《2019陕西中医药品牌典范评选活动推荐表》,填写并发送到邮箱:。免费参与,免费报名;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组委会专人发函申报的,经组委会确认后,再进入下一流程;
2、候选对象登录各界新闻网下载的《2019陕西中医药品牌典范评选活动自荐表》,填写并发送到;
要求:候选对象各自提交一篇8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和1寸近期彩照一张。候选对象如获得奖项的,需向推选委员会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有关文字和图片资料。
(二)、初步审核及筛选
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8月10日。
推选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候选对象提交推选委员会讨论,每个类别筛选出30名候选对象,并在各界新闻网公示,力争把群众公认、最具教育借鉴意义的典型人物和行业先进推选出来。
(三)、 候选对象公示及投票
时间: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31日。
组委会将在各界新闻网公布候选对象名单及主要事迹(荣誉)、推选活动程序、推选标准与规则;在各界新闻网开辟专门网页介绍候选对象事迹,并开通微信公众号投票通道。
(四)、推选的票数统计并公布
时间: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10日。
组委会统计、审核,公证部门公证有效票数,在省级相关支持媒体上报道公布。
八、推选方式:
公众投票结束后,推选委进行投票,经过综合推定后,评选表彰“陕西名(老)中医、品牌秦药企业、中医馆、国医馆、优秀中医医院、优秀中医医院院长、健康科普专家、陕西中医品牌专科、陕西中药材种植基地”各10名(投票权重:公众投票占70%,评委投票占30%)
九、奖励办法:
1、颁发荣誉证书、奖杯。
2、参加颁奖晚会并上台领奖。
3、各界新闻网免费宣传推介获奖对象。陕西“杰出名(老)中医”荣誉称号由陕西省中医药专家协会、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3.15系统工程陕西联络处、各界导报社联合授予。以“参推者”的名义参加本次推选所有活动;以“获奖者”的名义参加各类宣传推广活动;指定主流媒体对推选出的十大陕西“名(老)中医”作人物专访,同时在主办媒体、支持媒体网站发布;活动结束后可由主办单位与获奖者合作出版《陕西中医药品牌典范风采录》,扩大宣传效果。
十、发布平台:
为方便读者及时了解本次活动的详情,候选对象的相关图片和文字介绍,将在各界新闻网()制作专题予以介绍。支持本次活动的其他媒体将同步转载、报道有关活动动态信息。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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