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零元创业 大学生专属3万元“创业红包”来了!
政策解读《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将我省原“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的
政策解读
《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将我省原“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的“无偿资金资助”“场租补贴”“网店补贴”统一调整为“创业补贴”,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省内创办经营情况良好、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实体,给予最高3万元的创业补贴扶持,以前享受过“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人员不再享受。
补贴对象
2015年至2018年毕业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以申报创业补贴。创业项目经评审后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无偿创业补贴。2014年至2017年已享受无偿资金资助的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在德宏州内创业、2015年至2018年毕业的大学生,可向各县市及州级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认定表》、《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证书,证明材料审阅原件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9月15日。
项目评审
(一)初审
各县市人社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开展项目实地调查,填写《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向德宏州人社局推荐。
(二)复审公示
德宏州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复审。对拟认定的扶持项目,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认定
公示无异议后,德宏州人社局将拟认定项目名单报省人社厅,省人社厅汇总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省人社厅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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