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要求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通知
各相关部门、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教育部定于2020年6月至11月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目前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已经成为高等教育最顶级的赛事之一,根据大赛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即日起组织举行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选拔赛(以下简称“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激励
1、所有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成功报名参赛的本科生,可获得0.5分创新创业学分。以网上报名作为本次参赛报名依据。学校将用校级账号对各参赛项目进行审核和报送工作。校级、市级、国家级获奖就高获对应创新创业学分。
2、所有市级及以上获奖的学生团队将按照学科竞赛奖励办法AI类赛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
3、对将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用于参赛的在校生,如推荐至上海市入围赛,可将参赛资料作为结题材料。
4、参赛的大创项目如获校级及以上奖项的,优先推荐晋升上一级项目。
5、指导学生项目荣获市赛金奖和银奖的教师,可优先参评市级教学建设和改革类项目以及市级教学成果奖。
6、指导学生项目荣获国赛金奖和银奖教师的相关项目,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经认定可等同于市级教学成果奖相应等级奖项。
7、根据《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通知》,该项赛事收录为全国性竞赛,可作为“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在进沪就业打分中可加分。
8、获校级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可优先获得学校国家科技园在场地、投融资、政策补贴等相应支持,具体包括:
(1)创业见习:大四学生可申请在科技园孵化基地进行创业见习。每名学员每月补贴标准为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100%。
(2)创业基金:符合条件的大四学生可获得免息免抵押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公益贷款,适用各类创业项目。资助金额资助期3年,创业者按36个月等额本金还款。
(3)工商注册:提供免费注册地址,协助办理公司注册。对接代理记账、审计、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申请和优惠政策申报等一系列服务。
(4)创业活动:免费提供各类知识讲座(包括知识产权、人力资源、法律、融资、项目申报等),企业家沙龙和行业座谈会。
(5)场地支持:提供优惠独立办公室(第一年免租金、第二年免50%,第三年免25%)。
(6)资源对接:垂直路演中心进行投融资对接。
二、“主赛道”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主赛道”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大赛另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以“青春领航脱贫攻坚红色筑梦创业人生”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大力弘扬伟大改革开放精神,鼓励青年“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走进革命老区、偏远山区和城乡社区,聚焦脱贫攻坚,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书写无愧于时代的壮丽篇章。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活动
没有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不得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2.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3.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4.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活动
国赛组委会将于6月在广东省深圳市举行2020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全国启动仪式,重温改革开放奋进之路,聚焦52个未摘帽贫困县脱贫攻坚,展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途中敢闯敢为的青年力量。启动仪式将采用线上线下同步,线上为主的方式进行,并启动淘宝直播、天猫校园线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区。(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6月11日至8月15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开展项目报名。
根据52个未摘帽贫困县的科技、农业、环保等方面需求,结合项目团队自身的优势,助力脱贫攻坚,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师生共创、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公益机构、投资机构等各方支持,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支持、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9月开展活动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
五、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6月11日-6月30日)。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项目团队负责人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项目报名并邀请项目成员。
项目全体成员皆需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系统进行学信网认证,接受项目负责人的邀请。
3.校内“选拔赛”(7月-8月)。学校邀请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初选、举行校内“选拔赛”、红旅活动、项目集中路演培训,择优市赛组委会推荐上海市级比赛项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市级初赛、复赛(9月)。
5.全国总决赛(11月上旬)。
六、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具体内容。
七、其他说明
请各学院、部门积极宣传组织本次大赛,力争我校参与学生数达到全校在校生数(本科+研究生)的10%。
各参赛队在线上报名时,需提交项目简介及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将作为校级遴选的主要依据。
所有在校生的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和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皆需进行报名参赛,利用大赛平台作为企业宣传、融资、展示的渠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