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品推广 浙江省及地区关于陶粒砌块、陶粒墙板类产品推广政策汇集-2024年
陶粒自保温砌块是一种利用陶粒、粉煤灰、水泥以及其他可能的掺合料和添加剂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新型墙体材料,具有良好的保温隔热性能和较高的结构强度。
因陶粒加气砌块产品是利用废弃渣土、污泥、粉煤灰等废渣废弃物为主要原材料,属于资源综合回收再利用产品范畴,是国家给予重点扶持和鼓励的,按国家资源综合再利用优惠政策规定,通过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证,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增值税返退50%。同时,按最近公布的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即对企业产品和原材料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要求,且达到《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要求的,按产品利废比例分别给予100%、70%、50%、30%的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随着浙江地区对陶粒砌块及陶粒墙板的市场需求增长及政策推动,很多建材企业投资生产新型陶粒墙材产品,而当地蒸压加气块企业也纷纷转型升级陶粒墙材项目建设,未来浙江陶粒建材产品市场发展前景大。
1、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陶粒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
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T1135-2017,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2、关于批准《陶粒混凝土墙板建筑构造》为浙江省标准设计图集的公告
现批准为浙江省标准设计图集,图集编号为2023浙JT83,该图集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3、《陶粒混凝土砌块墙体建筑构造》批准为浙江省标准设计图集
现批准为浙江省标准设计图集,图集编号为2017浙J60,该图集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4、《宁波市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规定》
第七条建设工程所使用的新墙材,应当具有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建筑外墙可优先使用经省新墙办认定的非粘土烧结类和自保温陶粒砌块等利废、绿色墙体材料,使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产品强度等级必须在A5.0以上。
5、关于《宁波市民用建筑墙体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五条 民用建筑外墙应优先选用经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认定的利废烧结类多孔砖或保温陶粒砌块等绿色墙体材料,砌筑类外墙基层厚度不应小于240mm;优先选用低吸水率的保温材料及配套材料组成的系统;鼓励使用外墙自保温系统,通过合理增加墙体厚度,提高门窗自身质量以及门窗与墙体交界处施工质量,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达到预期节能效果。
6、宁波市关于发布《保温陶粒砌块建筑构造图集》(试行)的通知
现予以批准发布,图集编号为2012甬J01,自2012年8月10日起试行。
7、丽水市《关于要求出台扶持、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陶粒加气砌块)政策的建议》
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开展利废新型墙材产品相关技术研究,促进利废新型墙材产品(陶粒加气砌块)在建筑工程中的广泛应用。
8、温州市关于印发《瓯海区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
对外墙墙体未砌筑的工程,要采用外墙自保温或外墙复合保温系统,可以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陶粒复合混凝土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混凝土夹心聚苯板或填充保温材料的夹心砌块等新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