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论文登记表 【成果】关于做好2020年度学术论文(著作)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为做好本年度学术论文(著作)登记工作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本年度学术论文(著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本年度论文(著作)登记范围如下:
1、期刊论文:本年度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并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在国内外有正式刊号并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会议论文:本年度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在国际和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作特邀报告。
3、学术著作:本年度以第一主编或第一著者身份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不含教材)。
二、登记流程
1、各学院科研秘书须在11月20日之前组织老师认真填写论文(著作)登记模板(详见附件1和附件2),同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1)论文类: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和论文首页,论文集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如果不能够提供论文公开发表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复印件,则必须在中国知网上下载该论文,打印论文首页。(2)著作类:复印著作封面、版权页和目录,并附上图书馆收条通知。
2、以外文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须同时把论文题目(或著作名称)、期刊(或会议)名称、出版社名称、作者姓名、作者所在部门等翻译成中文,然后进行登记。
3、各学院科研秘书须对照纸质材料认真审核老师提交的论文(著作)登记数据,纸质证明材料应和填报的数据一一对应。登记模板由各学院统一汇总后,发送至邮箱,统一命名为:学院+论文登记。相关纸质材料由学院科研秘书收齐后,按照登记序号排列,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长山校区行政楼3楼304室)。
三、其他事项
1、各学院科研秘书须打印上报函(附件3),经分管科研院领导签字确认后于11月20日报送成果科。
2、机关部门科研人员按照相关学科归属学院进行论文(著作)登记。
联系部门:科技处成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