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航天论文 2021级硕士、延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评审、答辩及学位申请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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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位论文评审、抽检
(1)学位论文评审一般于答辩前一个半月进行,以“明审+盲审”相结合模式进行,由学院负责组织。除学院论文评审(“明审+盲审”)外,学生务必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点击抽检,被抽中的学生还有学校组织的盲审。
(2)学院论文评审:由所在学科聘请1名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同行专家进行论文评审,专业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应包括有行业或业界背景与经验的专家。同时,由学院聘请1名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校外同行专家进行盲审。
(3)学位论文的派送、评审意见与结果的回收汇总和反馈,由所属学科指定答辩秘书负责,论文作者不得参与。(如需纸质版另行通知)
三、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
1、硕士研究生论文评审及答辩由各学科自行组织进行。通过学位论文评审,或在学校盲审系统中抽中但1个月之内未得到盲审结果的硕士生,可以进入答辩流程,答辩前在系统里申请答辩,同时向教务办李老师提交导师给出意见并签字确认的《附件三:硕士研究生申请毕业答辩审批表》,导师同意答辩后可进行正式答辩。
2、各学科聘请3名或5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级专家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答辩,需要至少有1名校外企业专家,校外企业专家一般不担任答辩主席。研究生本人的导师不可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15日完成本学科的答辩工作。
四、硕士生学位申请材料包括:
(一)《硕士学位申请表》(1份);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2份);
(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1份);
(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3或5份);
(五)《答辩记录》(1份);
(六)《在校发表论文情况表》(1份);
(七)《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费用审批表》(1份);
(八)小论文录用证明材料,(注:已发表论文提供论文杂志封面、目录页和论文首页,录用论文提供录用通知和小论文全文,如是专利或奖励或软件著作权等提供证书复印件)
(九)专业学位硕士提供实习证明。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且必须通过研究生院个人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学位信息并生成打印。
五、毕业生登记表
完成答辩的硕士生,到学工办领取两份毕业生登记表,按照要求填写后交还到学工办。
附件一:2021-级硕士、延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二:航空航天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导师意见表
附件三:硕士研究生申请毕业答辩审批表
航空航天学院教学办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