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文章奖励办法 基金委新规:填写论文成果,不再标注通讯和一作!影响有多大?
1月5日,国自然基金委发布了《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我们分享了2点需要关注:
重磅:2022年国自然申报时间确定,学生不再列入主要参与者!
1、集中申请项目,2022年1月15日以后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集中接收工作于3月20日16时截止。
2、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除了以上两点,还有2点同样也非常值得关注。
1、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五项其他注意事项第1条)
2、依托单位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扭转“重申请、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切实提高项目申请质量,避免通过“全民动员”、下指标、发奖励和惩罚性激励等方式盲目追求项目申请数量。(第四项依托单位事项第1条)
基金委明确提出,依托单位应避免通过“全民动员”、下指标、发奖励和惩罚性激励等方式盲目追求项目申请数量,指向和目的都很明确。但填写成果时,写出全部作者,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官方尚未给出具体的解释。
据科教小站,有很多科研人员认为:基金委此举,很可能是为了引导科研人员减少论文挂名,更加关注作者的实际贡献。
有学者就表示:现在挂名现象太严重了,动辄一篇文章6个一作,我看见过我们学校一篇NC8个一作的。基金委这一句话基本意思就是不管文章上写不写 ,反正你本子到我这里我不认*和#了。相当于指挥棒挥起来,以后大概率默认物理位置第一和最后的对文章共享是第一级别的,其他所有的共一共同讯,重要性都会大打折扣了。
2018年,兰州理工大学教授马军就曾在科学网上发表文章《一字并肩王:共同第一和共同通讯现象》,就号召“抵制共同第一作者,抵制共同通讯作者,抵制论文标记多个不相关基金号码。”
马军认为,这“其实都是利益和投机心理驱动所致,挂共同第一作者,特别是作者不在同一单位的情况,那么就可以都当做第一作者来使用,对外吹捧自我欺骗而已。”特别是生物医学和化学领域是重灾区,这个领域的人热衷搞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讯等。全文分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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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并肩王:共同第一和共同通讯现象
马 军
古代有开明皇帝给开国功臣分封为一字并肩王来表示权利共享之无上尊宠。有道是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一个手掌伸出来五个指头粗细长段还不一样的,这五个指头都有功效但作用差别很大。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发现文献里的共同通讯作者,共同第一作者越来越多,受理稿件和审稿的时候看到这些作者在稿件第一页声明所有作者贡献相同,然后几个作者同时标记为通讯作者,真是感慨这些作者把聪明发挥到了极致。
一个研究工作的完成,从设计实验方案,提出物理思想,实验操作,数据采集整理和分析,作图,写作,完稿到修改答复这个环节中,不可能每个作者贡献是等价的,而人为的声明所有作者贡献相同本身就是说谎和欺骗行为。如果下载一批论文来看,生物医学和化学领域是重灾区,这个领域的人热衷搞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讯等。
共同第一作者问题:
第一就是第一,排名都排在第二了非要强调是第一,这是多么荒唐。什么情况下能出现共同第一呢?一个从理论方面严格论证,一个从实验方面独立证实,如果这两个人合作发表研究成果,那么可能贡献相同,但事实上这样的情况有几例?即便出现了这样,那么一个第一作者,一个通讯作者即可。实际上很多外刊都要求投稿作者在稿件里声明每个作者的具体贡献,如果真的声明所有作者贡献相同这如何让人相信?从分工完成角度来看就不存在贡献相同的情况。
其实都是利益和投机心理驱动所致,挂共同第一作者,特别是作者不在同一单位的情况,那么就可以都当做第一作者来使用,对外吹捧自我欺骗而已。
共同通讯作者问题:
通讯作者的作用主要在于投稿和修稿阶段和编辑部的沟通,答复审稿人,清样校对,以及文章录用出版后答复读者提问和质疑之联系所有。另一方面也是宣布该文章归属于谁(通讯作者). 事实情况可能是文章具体内容由第一作者或者其他作者完成,通讯作者对文章具体内容一无所知但因为职位问题却挂了通讯作者标记。实际上,每篇文章都该显示所有作者的电子邮件来便于和作者互动,通讯作者标记仅仅表达是文章成果归属。
在受理稿件的时候经常遇到稿件里标记的通讯作者信息和投稿系统EM通讯作者信息不一致的问题,这可能是中国国情。导师不亲自投稿和监控稿件流程,助手或者研究生用自己账号投稿却在稿件里标记“老板”为通讯作者,这其实是一种欺骗和不端行为,必须抵制。我们期刊就禁止这样的情况,都会退回作者修改。
一篇文章标记一个通讯作者即可,如果切实需要可以把论文实际完成人的电子邮件也打印于稿件首页便于和读者互动,也是对实际贡献作者的尊重。
多个基金号码问题:
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马上开始,一些人最终获得资助,更多的人本年度不会得到基金委的资助。每年都有网友抱怨和质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公平性问题。我们也看到一些极端现象,某些人没有什么像样的充足的科研成果却能连续获得资助。为什么这些人的项目结题能通过验收呢?这可能和基金项目的多头交账有关。
审阅和裁决稿件的时候经常发现一篇文章挂了五六个甚至更多的自然基金号码,那么,这些基金号码都和这个论文的研究内容有关吗?如果有关那么就是涉嫌重复资助,如果无关就是涉嫌欺骗基金委来蒙混交差。从学术诚信角度来看这本身就是一种欺骗。
最近我在裁决稿件的时候发现这个现象越来越严重,论文作者越来越多,共同通讯越多,基金号码越多,难道房价上涨了,论文必须多挂一些基金号码才显得论文重要性和作者不差钱?
抵制共同第一作者,抵制共同通讯作者,抵制论文标记多个不相关基金号码。
尊重学术,尊重公平,不可投机,否则,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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