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创业 城镇化进程中“五位一体”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体系构建与实践
成果题目:城镇化进程中“五位一体”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体系构建与实践
成果类别:专著(论文)类
作 者:吴易雄
所在单位:湖南商学院
一、成果主要内容、主要观点和政策建议
(一)成果主要内容
本成果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教育类)国家一般课题等资助下,坚持历史分析与现实分析相结合、典型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实地调查与深度访谈相结合,运用文献研究、调查研究、实证研究、案例分析、专家征询和实证检测等研究方法,着力解决了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影响因素、信息化发展、开放教育、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平台构建、农业创业及其政策对策等重大问题。
成果主要内容如下:
1、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研究动态及展望。主要阐述了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研究动态概况及特征、研究的主要内容及特点、研究动态评析及展望。
2、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理论体系及分析。根据本成果的需要,选取了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劳动力流动理论、社会阶层理论、人的现代化理论、人力资本理论、人格类型理论等“六大理论”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研究的核心理论、支撑理论和基础理论,形成了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研究的理论体系。
3、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基本问题及对策。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能力、对象、内容、方式、方法和路径等基本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对策建议。
4、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现状及对策。主要从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重要意义、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模式、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主要成效、制约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客观因素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加快推进湖南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政策建议。
5、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影响因素及对策。通过个案分析和样本抽样调查的手段,与新型职业农民面对面地交流,掌握第一手资料,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6、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困境与突破。在调研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城镇化进程中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面临的多重困境,并提出了突破路径。
7、农业信息化发展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厘清了农业信息化的内涵与新型职业农民的特征,分析了农业信息化发展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关系,指出了农业信息化发展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推动农业信息化发展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策略。
8、开放教育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主要从开放教育与开放大学、新型职业农民及其培养政策、开放教育及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现状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开放教育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有效路径。
9、职业教育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以湖南13所涉农高职院校为例,深入分析了涉农高职院校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针对当前涉农高职院校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困境,提出了加快推进涉农高职院校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对策建议。
10、新型职业农民的远程教育平台。主要从基于平台的远程教育平台、平板电脑控制系统在新型职业农民远程教育平台的设计、平板电脑控制系统在新型职业农民远程教育平台的应用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研究。
11、新型职业农民的知识分享空间。主要研究了现代农业运营体系中新型职业农民知识分享空间的参与主体、现代农业运营体系中新型职业农民知识分享空间的组织结构模式、现代农业运营体系中新型职业农民知识分享空间的运行机制,提出了现代农业运营体系中新型职业农民知识分享空间应用的政策建议。
12、新型职业农民的农业经营状况及农业从业意愿。对全国20个省区市100个村1000多名新型职业农民进行了抽样调查。深入分析了调查样本的基本情况、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经营的现实状况、新型职业农民对农业从业的愿望与期盼,对增强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经营和农业意愿提出了对策建议。
13、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生产意愿的影响因素及对策。主要研究了新型职业农民让小孩学农或者从事农业意愿影响因素的模型估计与分析、新型职业农民扩大农业生产意愿影响因素的模型估计与分析,提出了增强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生产意愿的对策建议。
14、新型职业农民的创业决策机制及影响因素。在综合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湖南省24县为例,采取问卷调查、座谈调查、个案访谈、文献资料调查及经济学模型构建等方法,研究了新型职业农民创业的决策机制及其影响因素,并提出了政策建议。
15、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机制体制建设。主要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现状、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主要做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绩效评价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机制体制建设的建议。
(二)成果主要观点和政策建议
本成果立足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实践,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部门密切关注和亟待解决的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着力突出宏观政策及应用对策研究,使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研究及成果应用“跟得上、贴得紧、能管用”。
成果主要观点和政策建议如下:
1、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战略选择,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是保证农业后继有人的根本措施。新型职业农民是一群活跃在农村的现代农业从业者和新农村建设者,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事关我国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农业综合竞争力提升。
2、新型职业农民是高素质型、专业型、组织型、创业型的“四型”农民,应具有驾驭内容的专业能力、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力、善于交流的社会能力、认同价值的人格能力“四大职业能力”要素。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教育培训、政策扶持、跟踪服务、绩效评价“五位一体”缺一不可,是一个相互衔接、不可分割的整体,必须分步推进,前后贯通。
3、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政府、基地、企业和农民必须“四方联动”,在企业中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让新型职业农民在产业链中成长、在服务体系中成熟,建立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政策促动、市场带动、农民主动的“五轮驱动”机制,以农业经理人为重点,培养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以科技种粮大户为重点,培养技能型新型职业农民,以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培养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
4、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制定办法分产业认定新型职业农民,创新方式分层次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采取措施分行业激励新型职业农民,推动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条例,要做好与高中等农业职业教育结合、与农业规模经营推进结合、与国家支持“三农”政策结合、与专门扶持政策结合、与扶持一般农户发展结合“五结合”文章。
5、从定量层面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对策,对于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实践具有重要作用。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进程,解决“今后农村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种地为谁”问题,需要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管理和培养成果宣传,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政策扶持和培养力度。
6、人口结构、生产经营、务农收入、培训需求是影响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四因素”,加快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需要在政策支持引导、师资队伍建设、技术服务指导、后续跟踪评估“四加强”上发力。
7、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面临农村劳动力“低素质化”“老龄化”、观念“落后化”、政府投入“低度化”、农业生产“兼业化”、法制建设“低全化”“六化”困境,需要从思想认识、资源利用、政策落实、市场平台、方式创新、立法保障“六路径”突破。
8、农业信息化发展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提供平台,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为农业信息化发展提供推力,农业信息化发展可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推动农业信息化发展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需要出台加快农业信息化发展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若干意见,积极开展农业信息化技术培训,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机构支持,建立农业科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开放教育培训体系。
9、让新型职业农民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广泛接受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开放教育是有效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教育类型。开放教育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政府要加大投入和主导力度,解决学习组织、学费缴纳、学成使用“三大”问题,加强远程教育平台和知识分享空间建设,构建混合式教学模式和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10、政府要引导涉农院校坚持“发挥优势、克服劣势、利用机遇、化解威胁”的思路,创新体制机制,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政策环境,推动涉农院校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工作良性发展,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重要阵地。
11、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农业从业素质,政府要加强宣传和鼓励,激发创新经营模式,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提升及职业培训工程、高等院校大学生入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程,大力培养大学生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在土地流转、金融信贷、税收优惠、创业培训上加大扶持力度。
12、解决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机制体制建设问题,需要形成农业牵头,科技、教育、人社等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建立农业职业准入、农业就业、激励约束、土地流转、教育培训“五大制度”,建设项目支持、技术服务、信息服务、教育培养、土地规模经营、财政支持、金融服务和产业推进“八大机制”。
二、成果被采纳情况及其政策影响
本成果针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具有重要价值的政策建议,被41个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充分吸收采纳,在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质量和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实效,产生了良好的政策影响。
(一)国家级采纳及其政策影响
1、国家农业部采纳《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机制体制建设》,应邀研讨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的内容、途径、措施等。
2、国家农业农村部采纳《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机制体制建设》,应邀起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的指导意见》。
3、全国政协常委、省政协副主席杨维刚采纳《关于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机制体制的建议》,作为全国政协会议个人提案参政议政,《中国教育报》《农民科技培训》进行了专访报道。
4、中国农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2014年学术年会采纳《城镇化进程中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困境与突破》,应邀作专家报告。
5、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采纳《乡村振兴要在精准脱贫上发力》,在《中国扶贫》2018年第321卷第7期发表。
(二)省级采纳及其政策影响
6、民盟湖南省委采纳《关于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机制体制的建议》,作为省政协会议集体提案参政议政。
7、湖南省农业委员会采纳《关于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机制体制的建议》,作出(湘农业提字[2015]10号B类)《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139号“关于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机制体制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8、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主办的《教育决策参考》【准印证号:(湘O刊)】2016年第3期采纳《关于加快湖南新型职业农民精准培育的建议》,报徐守盛书记、杜家毫省长等省领导及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农业部办公厅等单位参阅。
9、湖南智库联盟湖南智库协同中心主办的湖南智库联盟专报《湖南智库》(湘刊型内准字:0463号)采纳《关于大力推进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建议》。
10、湖南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决策参考》(湖南省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0269)采纳《关于加快湖南新型职业农民精准培育的建议》。
11、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湖南省决策咨询研究会主办的《研究与决策》(湖南省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O390)采纳《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12、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主办的《湖南省情要报》(湘党简准字【2013】37号)2018年第6期采纳《乡村产业扶贫的模式、问题与对策——基于湖南8县30个乡村的个案调查》,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参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作出(湘经信〔2018〕280号)《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全省消费品工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报告》。
13、湖南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主办的《决策研究》2013年第10期采纳《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研究》。
14、湖南教育电视台在省政协会议期间,就“湖南农村劳动力现状及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等问题进行了专访报道。
15、湖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采纳《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管理研究》,解决了新型职业农民农学矛盾和自学遇到的困难,通过在线学习平台实行了新型职业农民网上考试,实现了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质量的大幅提升。
16、湖南省隆平培训中心采纳《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管理研究》,得到了广大新型职业农民的高度好评,为我省新型职业农民高质量培育扶上马送一程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乡村人力资源。
17、湖南盛隆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用《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管理研究》,有效提升了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学用农业技术的能力,加快了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18、红网采纳《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对策建议》。
19、红网采纳《湖南涉农高职院校如何培训“新型职业农民”》。
20、《湖南教育科研报》2016年第124期采纳《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对策建议》。
21、《湖南教育科研》2016年第130期采纳2013级博士后研究项目出站微报告《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管理研究》。
22、红网采纳《湖南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路径研究》。
23、中共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党校主办的《求真》(准印证号0021)2014年第1期采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影响因素及解决对策》。
(三)市级采纳及其政策影响
24、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纳《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管理研究》,编制实施《“十三五”娄底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各县市区相继出台了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系列配套扶持政策,为娄底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良好的人才根基。
25、中共娄底市委政策研究室采纳《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管理研究》,以市委名义出台了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实施意见,印发全市各县市区落实,推动了娄底市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发展壮大,为娄底市解决“耕地谁来种”“畜禽谁来养”“农业谁来兴”等问题做出了积极贡献。
26、郴州市农业委员会采纳《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管理研究》,加强了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管理、培养力度、政策扶持力度和成果宣传,树立了大批新型职业农民农业创业典型,推动了现代农业规模化生产,为郴州市现代农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人才支撑。
27娄底市农业委员会采纳《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管理研究》,出台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奖励暂行办法》。这些措施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大量乡村人才。
28、张家界市农业委员会采纳《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管理研究》,全市建立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政策促动、市场带动、农民主动的“五轮驱动”机制,把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列入了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有效推行了“农业院校+现代农业示范区+返乡务农”的“三位一体”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模式,积极推进了“空中课堂”“固定课堂”“流动课堂”“田间课堂”一体化建设,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奖励办法,搭建了新型职业农民跟踪服务平台,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了人才智力支撑。
29、娄底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采纳《乡村振兴要在精准脱贫上发力》,在娄底市各级各部门推动新型职业农民精准培养脱贫一批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撑和有效的决策咨询服务,为娄底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作出了重要贡献。
30、娄底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采纳《乡村产业扶贫的模式、问题与对策——基于湖南8县3O个乡村的个案调查》,在调动新型职业农民产业脱贫积极性、优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发展“三品一特”、融合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为娄底市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产业脱贫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县级采纳及其政策影响
31、平江县农业局采纳《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管理研究》,以县政府名义制定了一些具体的激励办法,调动了大量的新型职业农民将农业作为一项光荣而崇高的职业,建立了规范有序的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将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作为了县乡政府的重要责任和考核范畴,大大提高了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质量。
32、株洲县农业局采纳《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管理研究》,认定了一批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培训基地,推行了“2+1”入户指导模式(1名技术干部+1名乡村干部指导1名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了大批农业科技示范带头人,为株洲县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优秀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业后继者。
33、平江县农业局采纳《湖南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创新》,以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了《平江县新型职业农民扶持试行办法、认定办法》等文件,印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单位。这些办法的出台,对加快平江县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切实建立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平江县农民的科技素质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34、湘乡市农业局采纳《湖南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了新型职业农民的“1大体制”“5大制度”“8大机制”,建立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政策促动、市场带动、农民主动的新型职业农民“五轮驱动”培育机制,为组织实施农民教育培训工程,提升农民的科技素质发挥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35、株洲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采纳《城镇化进程中“五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体系构建与实践》,为新型职业农民解决了贷款难和技术难问题,三分之二的新型职业农民成为了当地致富带头人和种养能手,对加强株洲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管理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36、宜章县农业局采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编制完成了《宜章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规划(2014-2020年)》,印发全县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不断壮大,农业产业发展迅速,有力地加快了全县农业技术更新和农业新技术推广。
37、株洲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采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师生普遍反应理论性、系统性、针对性、指导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强,为如何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南。
38、鼎城区农业局采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新型职业农民的农业科技文化水平、农业创业素质、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为推动鼎城区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当前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和领头雁。
39、株洲县农业局采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极大地指导了株洲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成效显著,成为了当地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
40、冷水江市农业局采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建立了适宜新农村建设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机制,专门形成了政策文件《关于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印发全市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发展很快,新型职业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显著提升。
41、石门县农业局采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县委、县政府出台了系列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政策,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规模在逐年扩大,有效缓解了“耕地谁来种”“畜禽谁来养”等现实问题,在全县形成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良好氛围。